我的武林,妳的江湖: 第五十九章:敗走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夏至。
金鐘道政府合署的高層辦公室內,中央空調將恆溫鎖定在令人冷靜甚至有些微寒的攝氏二十二度。這裡的空氣乾燥、潔淨,充斥著打印機運作的微溫氣息與紙張翻動的沙沙聲。這裡距離那個塵土飛揚、汗水與機油味交織的新界西北,雖然只有四十公里的車程,卻彷彿是兩個平行時空。
黃信陵(阿信)坐在辦公桌前,作為執達組的助理總執達主任(Assistant Chief Bailiff),他的桌面上堆滿了等待審批的行動檔案。雖然他屬於快速晉升的實力派,但隨著職級越高,處理行政工作的時間便越多,那種在前線「爆門」的日子反而成了某種遙遠的記憶。
「阿信,呢單 Case 你點睇?」
說話的是署理總執達主任(行動)洪太。她是一位年過五十、幹練且不苟言笑的資深公務員,戴著一副金屬幼框眼鏡,手裡拿著一份剛從法庭轉下來的緊急令狀。
阿信接過文件,快速掃視了一眼。案情摘要寫得很標準:債權人是一間名為「信力財務」的公司,債務人是「鄧兆基」。抵押品位於元朗公庵路的一幅地段,上面登記有一棟三層高的丁屋。根據文件顯示,鄧兆基長期拖欠按揭還款,財務公司已完成所有法律程序,法庭頒下《管有令狀》(Writ of Possession),要求執達吏前往收回物業。
「表面睇好簡單,典型嘅收樓 Case。」阿信合上文件,「丁屋按揭斷供,財仔收樓。文件齊全,程序無問題。」
「原本係簡單。」洪太推了推眼鏡,「但係近期幾組同事都好忙,積壓咗好多單緊急令狀。呢單財仔催得好緊,話收到風債仔想轉移資產。我見你組人剛好清咗手頭上單大嘢,不如叫你下面班細嘅去跑一轉?」阿信沉吟了片刻。他知道「鄧兆基」這個名字並不簡單,雖然在文件上這只是一個普通的村民,但他記得阿珊曾經提過,公庵路那邊的勢力盤根錯節。不過,既然是法庭命令,執法者就沒有挑選工作的權利。
「好,我叫阿輝同阿May去。」阿信點了點頭,「當係畀佢哋練下兵。丁屋收樓通常都係得個嘈字,唔會有太大反抗。」然而,坐在冷氣房裡的阿信並不知道,這份看似標準的令狀背後,是一場長達四年的土地博弈,以及駱致孝精心佈局的「木馬屠城」。
駱致孝的客戶——那家在背後推動新界西北收購的地產財團,已經被公庵路的業權問題卡了整整四年。每當他們想收購關鍵地段,總會有各種離奇的阻滯:業主失蹤、地界不清,甚至是突然冒出來的風水爭議。駱致孝很清楚,這不是巧合,而是有人在「囤積居奇」,將土地變成談判桌上的超級籌碼。而這個幕後玩家,正是元朗鄉事委員會的執委,鄧公權。
駱致孝沒有選擇硬碰硬,那是下策。他查到鄧公權那個不成器的姪子鄧兆基,因為沈迷細價股炒賣而欠下一屁股債,甚至瞞著家族將名下那塊用作走私凍肉中轉站的「丁權地」,抵押給了財務公司。駱致孝便順水推舟,讓客戶控制的空殼公司收購了那筆債務,然後迅速入稟法庭,用最合法的手段——執達吏的封條,去撬開這塊鐵板。
上午十時,元朗公庵路。這裡沒有金鐘的冷氣,只有令人窒息的悶熱和懸浮在空中的黃土微塵。狹窄的雙線行車道上,重型貨櫃車像巨獸般呼嘯而過,捲起的熱浪足以將行人逼入路邊的雜草叢。
阿輝開著那輛印有政府徽號的客貨車,小心翼翼地避開路面上那些足以吞噬輪胎的深坑。阿May坐在副駕駛座,手裡拿著地圖和令狀,眉頭緊鎖。「輝哥,地圖顯示就係前面左轉。」阿May指著前方一個不起眼的路口,「但我點睇都唔似有丁屋嘅?」阿輝減慢車速,轉入那條無名小路。路兩旁不是農田,而是堆積如山的廢舊輪胎和生鏽的貨櫃。越往裡走,那種荒涼的工業廢墟感就越重。
「資料話係 DD119 地段,有間三層高丁屋。」阿輝看著導航,「但我淨係見到牆。」出現在他們面前的,不是想像中的村屋,而是一道由綠色貨櫃和鐵皮圍板築成的高牆。大閘緊閉,上面沒有門牌,只有幾個褪色的紅油大字:「私人重地,內有惡犬」。
「係咪去錯地方?」阿May疑惑地對照著地段編號。「無錯,地段編號啱。」阿輝熄了火,擦了擦額頭上的汗,「落車睇下。」兩人剛下車,一股混雜著機油味和腐肉腥味的熱風就撲面而來。大閘旁邊的更亭裡,兩個穿著緊身Polo衫、脖子上掛著對講機的中年男人走了出來。他們沒有紋身,也沒有拿武器,皮膚黝黑,眼神裡透著一種在鄉郊特有的蠻橫與警惕。這些人不是電影裡的古惑仔,而是更難纏的「鄉郊保安」。
「做咩事?私人地方,閒人免進。」其中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喝道,手裡的對講機發出沙沙的電流聲。
「我哋係執達主任。」阿輝挺直腰板,展示掛在胸前的委任證和手上的令狀,「依家執行法庭命令,收回 DD119 地段嘅物業。麻煩開門。」那男人瞥了一眼令狀,嘴角露出一絲不屑的冷笑。「呢度無你要搵嘅物業。呢度係貨倉,唔係住宅。你哋搵錯地方,請回。」
「地段編號對得好清楚。」阿May上前一步,雖然心裡發虛,但語氣儘量保持強硬,「根據法庭命令,無論係屋定係地,只要在這個地段範圍內,我哋就有權接管。如果你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係刑事罪行。」
「阿妹,唔好攞法庭嚟壓我。」男人往前踏了一步,那種強烈的壓迫感讓阿May下意識地退後半步,「我話無就無。另外,如果你哋敢擅闖,整爛咗裡面幾百萬嘅貨,你哋賠唔賠得起?」
隨著男人的話音落下,大閘內突然傳來幾聲兇猛的狗吠聲,緊接著,又有四五個同樣裝束的男人從鐵皮圍板後走了出來,不發一言,只是抱著雙臂,形成了一道人牆。阿輝意識到情況不對。這不是普通的收樓,這是一個有組織的據點。
「我哋會報警。」阿輝拿出手機,按下了999。二十分鐘後,一輛軍裝巡邏車(EU)到達現場。兩名警員下車,了解情況後,表情顯得有些為難。
「輝Sir,佢哋話係私人地方糾紛。」帶頭的警長壓低聲音對阿輝說,「大閘鎖住,佢哋唔開門。如果無即時暴力衝突,我哋好難強行爆入去。畢竟你哋張令狀係民事性質,如果裡面真係有貴重財物,整爛咗好麻煩。」
「但佢哋抗拒法庭命令!」阿輝急得滿頭大汗。
「我知,但依家係僵局。」警長看了一眼對面那幾個神情淡定的「保安」,「除非你哋要求消防嚟爆門,或者申請這一區的重案組介入,否則單靠我哋兩個軍裝,鎮唔住呢班陀地。」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正午的太陽毒辣地暴曬著這片毫無遮擋的空地,氣溫逼近三十四度。阿輝和阿May身上的制服已經濕透,喉嚨乾得像火燒一樣。對面的「保安」卻好整以暇地躲在陰涼處,喝著凍檸茶,甚至還有人拿手機出來反拍他們。
這種對峙最折磨人的不是暴力,而是那種「你奈我不何」的無力感。
「輝哥,點算?」阿May小聲問道,她的臉被曬得通紅,眼神裡充滿了不安,「再拖落去都唔係辦法。」阿輝看著那道緊閉的鐵閘,和那些冷眼旁觀的男人。他知道,今日這道門是進不去了。這裡顯然是一個經過偽裝的貨櫃場,裡面可能藏著走私貨物,甚至可能有更複雜的背景。憑他們兩個人和一輛衝鋒車,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務。
「收隊。」阿輝咬著牙,艱難地吐出這兩個字。這是一個恥辱的決定,但在這片法治陽光難以穿透的棕地荒野,保命和止蝕才是生存法則。
下午四時,金鐘政府合署。
當阿輝和阿May回到辦公室時,兩人看起來就像剛從戰場敗退下來的逃兵。阿輝的臉色鐵青,阿May則是一臉的頹喪,手裡那份未能執行的令狀彷彿重千斤。
阿信的辦公室內,氣氛凝重。
「對唔住,信哥。」阿輝低著頭,聲音沙啞,「我哋入唔到去。嗰度根本唔係普通丁屋,係一個大貨倉。對方有十幾個保安,警察都話無符。我哋在那邊曬了四個鐘,最後……撤退。」阿信聽著阿輝的匯報,眉頭越鎖越緊。他沒有責罵,反而倒了兩杯水遞給他們。
「飲啖水先。」阿信的聲音平靜,但眼神深處卻燃燒著怒火,「你哋做得啱。如果對方係有組織嘅勢力,硬闖只會受傷。安全第一。」他拿起阿輝拍回來的現場照片。照片上,那道高聳的貨櫃牆和那些神情囂張的「保安」格外刺眼。雖然阿輝他們不知道,但阿信一眼就認出,這正是阿珊之前給他看過的那個走私凍肉中轉站。原來,駱致孝已經動手了。而且是用這種「借刀殺人」的方式,試圖利用執達組去衝擊鄧公權的堡壘。
「信哥,我覺得好失敗。」阿May紅著眼眶說,「攞住法庭令狀都做唔到嘢,我覺得好似畀人剃咗眼眉。」
「失敗並唔可怕,最可怕係一直失敗。」阿信放下照片,語氣變得堅定,「呢單嘢唔係你哋能力不足,係情報有誤。對手唔係普通債仔,係一班慣犯。」阿信拿起桌上的電話,撥通了洪太的內線。「洪太,公庵路單 Case,阿輝佢哋衰咗。」阿信直截了當,「現場情況複雜,涉及非法改裝同有組織抵抗。我建議將行動升級。」
電話那頭傳來洪太冷靜的聲音:「你打算點做?」
「我親自接手。」阿信看著窗外金鐘的繁華景色,腦海中卻是那片塵土飛揚的棕地,「我會重新部署。既然佢哋將那裡變成堡壘,我哋就用攻城的規格去辦。我會聯絡警方元朗區指揮官,申請機動部隊(PTU)支援,再搵埋食環署同地政總署。我哋唔係去收樓咁簡單,係去掃場。」
「時間?」
「八月。」阿信計算了一下跨部門協調所需的時間,以及阿珊之前提到的「大貨」到港時間,「八月下旬。到時,我要一次過清算。」掛斷電話,阿信轉身看著依然沮喪的阿輝和阿May。
「唔好灰心。」阿信拍了拍阿輝的肩膀,「今日嘅失敗,係為咗下次嘅大勝。返去寫份詳細報告,記低每一個細節,包括對方有幾多個人、有咩特徵。呢筆數,我會幫你哋追返。」窗外的天空依然湛藍,但阿信知道,一場風暴正在醞釀。駱致孝點了火,鄧公權設了防,而他,將會帶著雷霆萬鈞的公權力,親自去撞開那道鐵閘。
只是,誰也沒有預料到,在那場計劃好的行動到來之前,大自然會先給這座城市上一課更殘酷的災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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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數統計:2856 字】
【後置吐槽與創作回應】
1. **「失敗」的必要性**:
這章寫得很壓抑,但這種壓抑是必要的。如果每次執達組出場都像超人一樣無往不利,那就太假了。在現實的新界土地執法中,「敗走」是常態。面對那些圍村勢力、法律灰色地帶和「私人重地」的牌子,前線公務員往往充滿無力感。阿輝和阿May的遭遇,真實地反映了「強龍難壓地頭蛇」的困境。
2. **駱致孝的陰濕**:
這招「買債收樓」真是絕了。他完全隱身在幕後,利用政府(執達組)去做他的打手。如果阿輝他們成功了,駱大狀省時省力;如果失敗了(如本章),也成功試探了對方的虛實,還激怒了執達組,引發更大規模的掃蕩。這才是中環精英的手段——殺人不見血,全靠借力打力。
3. **「鄉郊保安」的形象**:
刻意避開了紋身金鍊的古惑仔形象,改為穿Polo衫、拿對講機的「保安」。這更符合 2017 年的現實。這群人懂得遊走法律邊緣,他們不打人,只是「阻礙」,讓警察都很難做。這種「軟對抗」比直接動刀動槍更難纏,也更令人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