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差館錄口供嗰日,我喺負責單案個女警口中,拼湊返呢半年嚟發生嘅事。

原來,DSE 放榜之後,阿浚考得好衰。但佢冇再讀書,淨係間唔中去兼職教游水。佢屋企環境唔錯,阿爸阿媽又縱佢,於是佢就過住啲廢青生活。

但佢唔甘心寂寞。佢喺出面個世界搵唔到存在感,於是就好似隻孤魂野鬼咁,成日返去我哋間母校。佢利用自己以前係泳隊主將、學界明星嘅身份,用「師兄」嘅名義返學校「指導」師弟師妹。對於嗰啲啱啱升上中學、對校園風雲人物充滿憧憬嘅低年級師妹嚟講,阿浚呢種高大、靚仔、帶住點壞笑嘅「大哥哥」,簡直就係偶像劇入面嘅男主角。佢就係睇中咗呢一點。

個女警俾咗張相我睇。相入面,阿浚著住件緊身運動衫,喺學校附近間快餐店,攬住個著住校服嘅妹妹仔。嗰個女仔就係希彤。中一,十三歲。

佢個樣生得好清秀,紮住條馬尾,眼神清澈到好似一汪清水咁。望住相入面嘅佢,我就好似見到當年嘅自己——嗰個以為俾「男神」揀中,就係全世界最幸運嘅傻瓜。





「疑犯覺得你當初冇踢爆佢,係因為你『淆底』,因為你仲鍾意佢。」個女警冷冷地講,「呢種心態令佢覺得自己係無敵嘅。佢同身邊啲損友講,以前個師姐咁辣都搞得掂,而家呢啲細路女,易過食生菜。」聽到呢度,我握緊個拳頭,指甲深深咁插咗入掌心。

原來,我所謂「高尚」嘅退場,喺佢眼入面只係「懦弱」。

佢以前喺學校公然「放閃」。佢會去課室門口等希彤放學,甚至會喺操場當眾壁咚佢,宣示主權。對於一個十三歲嘅女仔嚟講,呢種虛榮感係致命嘅毒藥。佢以為呢啲係愛,卻唔知呢個係獵人設落嘅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