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對於大部分大學生來說,暑假是用來揮霍的。要麼就是去畢業旅行(Grad Trip),要麼就是在各個兼職崗位上渾渾噩噩地賺點零用錢,再不然就是躲在宿舍裡通宵打機,以此來報復學期中那些趕 Deadline 的日日夜夜。

但陳文遜顯然不是「大部分大學生」。

自從倫敦回來之後,這個精算系的怪胎仿佛是被按下了什麼加速鍵。這個學年,他在大學本部宿社的時間,甚至比他在薄扶林「維壹」(那是他寄住表叔駱致孝家的地方)或者是半山自己家的時間還要多。

原因無他,這家夥在回港前,就已經申請到了一家大型國際信貸評級機構的 Summer Internship。





雖然以他現在這種未畢業的身份,進去也就是做做 Data Entry,幫忙整理下 Excel 表格這種打下手的活兒。根本用不著動用什麼家族人脈,單憑他在精算系那種變態的數據處理能力,那些繁瑣的報表在他手裡就像聽話的小綿羊。雖然沒幹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但那種「交帶一聲就搞掂」的可靠感,讓部門主管對這個年輕人留下了極佳的印象,甚至暗示過畢業後可以再來。

當學期成績單派發的那一刻,陳文遜坐在宿舍的床上,對著手機屏幕上那個數字輕輕地「嘖」了一聲。

「有無搞錯,呢一科竟然只給 A-?」

坐在他旁邊正在塗指甲油的黃靖澄湊過去看了一眼,隨即翻了個白眼。

「陳文遜,你好心收皮啦。GPA 3.98 你仲起呢度唉聲嘆氣?你知不知道隔壁阿 Ben 為咗過 3 爆咗幾多晚肝?你呢啲係典型嘅『曬命』,好無恥。」陳文遜收起手機,一臉認真地分析道:「唔係曬命,係可惜。呢一科係 Professor 顯然對我嘅模型有偏見。如果唔係嗰個 A-,我就能保持 4.0 嘅完美記錄。」





「……你嘅人生觀真係好扭曲。」黃靖澄雖然嘴上吐槽,但心裡其實是被觸動了。看著男朋友每天西裝筆挺地出入中環,言談舉止間那種越來越成熟的精英範兒,身為「準法律界女神」的她,心裡那點好勝心也開始癢癢了。反正六月的考期一過,漫長的暑假閒著也是閒著。既然陳文遜都在「越級打怪」,那她這個未來的律政俏佳人,是不是也該找個戰場練練手?

這個念頭一出,黃靖澄立馬行動。

不過,對於選擇哪家律師樓(Law Firm)作為實習起點,她確實有些十五十六。

這天週末,黃靖澄難得回了一趟灣仔天台屋。客廳裡,冷氣開得很足。阿信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居家背心,正半躺在梳化上看 Netflix 的劇集。看見女兒回來,他也只是懶洋洋地抬了抬眼皮。

「捨得返黎啦?我以為你唔記得咗條樓梯點行添。」





「爸B——」黃靖澄熟練地撒了個嬌,一屁股坐在阿信身邊,挽著他的手臂,「我依家唔係返嚟探你呢咩?順便問你啲意見。」

「無錢免問。」阿信眼睛盯著電視,漫不經心地說道,「你嗰個有錢男朋友唔係包起咗你咩?仲需要問老竇拿錢?」

「唔係錢啦!」黃靖澄沒好氣地拍了阿信一下,「我係想問 Internship 嘅事。」聽到正事,阿信終於按下了暫停鍵,坐直了身子。

「你想做實習?」他打量了一下女兒,「讀完 Year 2,確實係時候去見識下真實嘅世界。點呀,想做 Civil(民事)定 Criminal(刑事)?Barrister(大律師)定 Solicitor(事務律師)?」

「就係未決定好囉。」黃靖澄把頭靠在父親肩膀上,手指捲著發梢,「我覺得做大狀好型,可以在法庭上唇槍舌劍,好似電視裡面那些《律政新人王》咁,對住個官『Objection』幾威呀。但做事務律師好像又穩陣點……爸B,你覺得呢?」

「唇槍舌劍?」阿信嗤笑一聲,像是聽到了什麼笑話,「妳電視睇壞腦呀?現實中嘅法庭不知幾悶。九成時間都係起度等,或者聽個官讀文件,剩下嘅時間就係玩文字遊戲。妳以為日日都有大案俾妳表演演講技巧?」身為助理總執達主任,阿信在法庭見得太多了。那裡沒有濾鏡,只有沈悶的程序和無盡的文件。

「如果妳想學野,就踏踏實實去跟 Solicitor 行做下先。文件係法律嘅基礎,未學行先學走,只會跌死妳。」阿信嘆了口氣,拿過放在茶几上的 iPad,滑開了黃靖澄之前發給他的那份 Internship 申請名單。

手指在屏幕上滑動,掠過一間間享負盛名的國際大行。





忽然,他的手指停在了一個名字上。

「駱李林黃律師事務所 (Luo, Li, Lam & Wong)」。

阿信的眼神稍微凝滯了一下。這間行,原本叫「駱李林」,是駱致孝那條友搞出來的。後來因為黃信瑜(他的親妹妹)強勢入局成為合夥人,名字後面就多了一個「黃」。

阿信和駱致孝這兩個人,如果要形容他們的關係,大概就是「河水不犯井水」。如果不是因為信瑜,如果不是因為那層姻親關係,阿信這輩子都不想跟那種滿身銅臭味、精於算計的商業律師有任何交集。什麼「山竹」共患難?那是根本沒有的事。當年風球打得再勁,他顧著的是阿珊和這頭家,駱致孝顧著的是他的生意和信瑜,兩家人根本是在平行時空。

但是——

阿信雖然不喜歡駱致孝這個人,但他不得不承認駱致孝的本事。在香港的商業法領域,駱致孝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那家夥雖然陰險,但教徒弟確實有一手。而且有信瑜在裡面看著,澄澄去那裡,起碼那是「自家人」的地方,就算再怎麼累,也不會被人無故欺負或者職場霸凌。

這是一種很矛盾的父愛:既想讓女兒去最殘酷的地方歷練,又想在她頭頂撐一把保護傘。





「去這間啦。」阿信指了指屏幕上的那個名字,語氣平淡。

「駱李林黃?」黃靖澄湊過來看了一眼,「呢間未係姑姐同表姑丈嗰間喎!我都聽過,他們近年好勁,已經做到 Magic Circle(魔術圈)嘅規模啦。」

「嗯。」阿信重新靠回梳化上,拿起遙控器,「雖然妳姑丈嗰條友性格係有啲乞人憎,但他做野係得嘅。你去跟下他,學下野,好過你去其他地方被人當阿四斟茶遞水。」

「不過講明先呀,」阿信又補了一句,斜眼看著女兒,「去到那邊,不要恃著是你姑姐個姪女就偷懶。信瑜做起事上黎,佢係六親不認嘅。到時被人鬧喊,唔好返嚟同我哭訴。」

「知道啦!」黃靖澄興奮地跳起來,抱著阿信的臉狠狠親了一口,「多謝爸B!我依家就去填 Form!」看著女兒蹦蹦跳跳跑回房間的背影,阿信摸了摸臉頰,嘴角勾起一抹無奈的笑意。

傻女,這世界哪有這麼好混。不過有那個陳文遜在,應該也出不了什麼大亂子。

……

鏡頭一轉,回到了六月三十日的當下。





銅鑼灣的街頭,霓虹初上。

剛看完一場荷里活特效大片的陳文遜和黃靖澄,正隨著人潮漫步。今天的黃靖澄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吊帶背心,外面罩著一件透視的薄紗襯衫,下身是一條高腰牛仔短褲,腳踩一雙小白鞋。既清爽又帶著一絲小性感,走在路上回頭率極高。

陳文遜則是一貫的極簡風,深藍色 T-shirt 配卡其色休閒褲,單手插袋,另一隻手自然地牽著黃靖澄,幫她擋開路人。

「好熱呀,唔想搭地鐵同人逼。」黃靖澄用手扇著風,看著只有一步之遙的銅鑼灣地鐵站入口,一臉抗拒。

「咁我哋去搭電車?」陳文遜指了指不遠處的波斯富街電車站,「去上層吹下風?」

「好呀!搭叮叮!」

兩人上了電車,特意跑到了上層最前面的位置坐下。





電車「叮叮」地啟動,緩緩駛入軒尼詩道。晚風從敞開的車窗灌進來,帶著屬於香港夏夜特有的濕熱和都市氣息,吹亂了黃靖澄的頭髮。

「呢架車唔去石塘咀喎。」陳文遜看了一眼車頭的目的地牌,「只去到上環。」

「無所謂啦,反正我起灣仔落。」黃靖澄靠在窗邊,看著窗外流動的街景,「我過幾日就要開始返 Internship 啦,所以呢段時間會搬返屋企住,方便啲。」

「Internship?」陳文遜挑了挑眉,這倒是個新消息,「邊一間?King & Wood?定係 Clifford Chance?」

黃靖澄神秘一笑,轉過頭看著他。

「No No No,係駱李林黃。」空氣稍微安靜了一秒,只有電車輪軌摩擦的「隆隆」聲。

陳文遜原本平靜的臉上,突然浮現出一種極其微妙的表情。那是驚訝、玩味,還有一絲絲「妳自求多福」的幸災樂禍。

「駱李林黃?」他重複了一遍,嘴角忍不住上揚,「妳確定?」

「做咩呢種表情?」黃靖澄不滿地嘟起嘴,「呢間好失禮你咩?爸B 親自欽點架。佢說姑丈雖然人品一般,但業務能力係 Top 1。而且有姑姐起度,我都算是係個太子女啦。」

「太子女……」陳文遜忍不住笑出聲來,伸手捏了捏她的臉頰,「黃靖澄小朋友,妳係唔係對妳嗰位姑姐——亦就係我表嬸——有啲乜誤解?」

「乜嘢意思?」

「沒錯,駱李林黃依家嘅規模係數一數二。但係……」陳文遜故意拖長了尾音,眼神裡透著精光,「妳知不知道表嬸係用人哲學?」

黃靖澄眨了眨眼。

「表嬸常掛起嘴邊嘅一句話:『有用嘅人,先至值得俾金錢去回報』。」陳文遜模仿著黃信瑜那種精幹冷靜的語氣,「起她嘅邏輯裡面,Intern 基本上等於『未經證實人係唔係有用』嘅生物。所以,駱李林黃嘅 Intern Allowance(實習津貼),係出咗名嘅『孤寒』。」

「亦就是話,妳去嗰度做一個月,人工可能只係市價嘅一半。而且 OT係沒有補水嘅,飯錢自理,車費自理。起嗰度,『熱誠』係基本入場券,『耐操』先至係生存法則。」陳文遜看著一臉懵懂的女友,繼續補刀:「換句話說,妳去嗰度做一個月,扣除食飯搭車,可能連買兩件衫嘅錢都剩唔到落嚟。表叔雖然錫我,但起公事上,他都係聽表嬸話嘅。」

黃靖澄眨了眨大眼睛,顯然還在消化這個信息。

過了半晌,她聳了聳肩,一臉無所謂地說道:「就咁?」

「咁仲唔夠嚴重?」陳文遜挑眉。

「我又唔志在嗰幾千蚊。」黃靖澄理直氣壯地說道,「我要嘅係經驗嘛。爸B 說得啱,去嗰度學到嘅嘢先至係無價嘅。至於錢……」

她突然狡黠一笑,整個人貼近陳文遜,雙手環住他的手臂,仰起頭看著他。

「我有你嘛。反正從小到大,我有缺過錢用咩?」陳文遜看著眼前這個笑得像隻小狐狸一樣的女孩,心裡一陣無奈,又一陣好笑。

確實,從小到大,黃靖澄就沒有缺過錢。

那筆生母留下的保險金,早就成了不動產和教育基金。而日常的零花錢……從四年級那年開始,她的零食、玩具,到中學時期的看戲、唱 K、吃飯,甚至是那些亂七八糟的網購,哪一次不是陳文遜買單?有時候是借意送的生日禮物,有時候是打賭輸給她的(故意輸),有時候乾脆就是直接塞給她。在黃靖澄的認知裡,陳文遜的錢包和她自己的錢包,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打通了。

反觀陳文遜自己。雖然家住半山,寄住維壹,但他從小便有一種精算師本能的危機感。從小學開始,他就將父母給的零用錢、每年的利是錢,全部存進一個獨立戶口。這小子對自己可以很摳門,一件 T-shirt 穿兩年,但對黃靖澄,卻是毫無底線的大方。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長期供養計劃」。

「妳呀……」陳文遜嘆了口氣,伸手幫她理了理被風吹亂的瀏海,「真係唔知米貴。」

「有你就得啦。」黃靖澄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看著窗外灣仔的燈光,「反正你都說咗,你嘅錢就係我嘅錢。既然係咁,我做乜要去在意嗰少少津貼?賺經驗唔好咩?呢啲叫資源優化配置。」

「點解非得魚與熊掌兼得不可?」她歪著頭,反問道。

陳文遜看著她清澈的眼神,心裡突然冒出一句熟悉的台詞。當年那個在天台上一臉囂張地喊著「Why not both」的小女孩,如今竟然學會了取捨?

不,她不是學會了取捨,她是學會了將「風險」轉嫁給他這個長期飯票,然後自己去享受「經驗」帶來的純粹收益。

「妳今次竟然唔要晒?」陳文遜在心裡默默吐槽了一句。

但他沒有說出口。

因為七月一日是公眾假期,七月二號又是補假。也就是說,這位不知死活的大小姐,將會在七月三號,星期二,正式踏入駱李林黃那個修羅場。

到時候,她就會知道,有些經驗,是用錢都買不到的——比如被表嬸黃信瑜支配的恐懼。

「好啦,既然係妳決定嘅,咁就去啦。」陳文遜重新牽起她的手,「不過記住,如果起公司被人恰,千萬唔好起嗰度喊。忍住,返來我再帶妳去食好野。」

「都話唔會啦!」黃靖澄笑著推了他一把。

「講笑啫。不過……」陳文遜看了看窗外,電車已經快到修頓球場了,「下個站我哋要落車啦。既然妳今晚唔返Hall,那我們去食餐好嘅?我知道這附近新開了一間 Omakase。」

「好呀!我要食海膽!」

「得,食幾多都得。」

電車緩緩停下,兩人牽著手走下車。晚風吹過,帶來一絲屬於夏天的燥熱,也帶來了屬於青春的味道。

年少多好。

可以不計成本地去追夢,可以肆無忌憚地依賴一個人,可以將所有的風險都拋諸腦後,只因為身後有足夠強大的安全網。

這就是他們現在的「無敵」狀態。

還未經歷過社會的毒打,還未試過沒錢交租的窘迫,還未體會過辦公室政治的險惡。他們就像兩個穿著神裝的新手玩家,在名為「人生」的遊戲裡橫衝直撞,以為這就是世界的全貌。

【本章字數統計】3110字

【劇情吐糟】
1. **阿信的職場觀**:阿信對法庭的描述(沈悶、文件、等待)才是行內人的真實視角,打破了澄澄的電視劇幻想。推薦「駱李林黃」純粹是為了有人照應,而非因為和駱致孝有交情。
2. **「有用論」的殘酷**:藉陳文遜之口道出信瑜的用人哲學——「有用嘅人先值得俾錢」。這為澄澄即將到來的實習生活定下了「地獄模式」的基調,也解釋了為什麼津貼會這麼少。
3. **長期供養的歷史**:澄清了這不是「長大後」才有的包養,而是從 P4 開始就養成的「互通錢包」習慣。這讓兩人的金錢糾葛更具歷史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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