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黃新朗三十三歲。

那一年,香港像一艘在暴風雨中航行的船。中英談判陷入僵局,港幣暴跌,移民潮洶湧。整個城市籠罩在一種說不出的焦慮中,街頭巷尾,人人都在問同一個問題:香港會變成點?

但黃新朗沒有時間想這些。他忙於處理律師行的工作,忙於在中環站穩陣腳,忙於——或者說,忙於逃避——那些與家族有關的事。
直到那天下午。

秘書告訴他有訪客。黃新朗剛好沒有預約,便讓秘書請客人進來。來者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皮膚白皙光滑,身穿名牌花襯衫和深色西褲,腳踏白色意大利皮鞋。腕上的全金勞力士手錶在燈下泛著柔和金光,整個人頗有江湖大哥的派頭。

「黃律師。」男人站在門口,親切地說:「我姓周,周永祥。」





黃新朗請他坐下,接過秘書遞來的茶。周永祥沒有立刻開口,只是靜靜地喝了一口茶,像是在斟酌著什麼。然後他放下茶杯,看著黃新朗。

「我喺灣仔開咗一間麻雀館,叫『東興』。」他說。「最近俾人告,話我哋違反牌照條件。我想請你幫手。」

黃新朗點了點頭。這種案件他接過不少——持牌麻雀館被控超時經營、或者容許未成年人士進入。他翻開筆記本,準備記錄案件細節。

「周生,你間麻雀館喺邊?」

「灣仔春園街二號。」





「牌照係你嘅?」

「係。」

「控罪係咩?」

周永祥沉默了一下。「話我哋喺牌照規定時間以外繼續經營。」

黃新朗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男人。他仔細打量著周永祥,看著那張臉,看著那雙眼睛,忽然覺得這個人有些面熟。他見過這張臉——不是在法庭上,不是在報紙上,而是在很久以前,在一個他已經很久沒有想起的地方。





「周先生,」他放下筆,「你以前係做咩嘅?」

周永祥沒有立刻回答。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像是在回憶一些很久以前的事。然後他放下茶杯,看著黃新朗,那雙眼睛裡閃過一絲複雜的光芒。

「我係東莞常平人。」他開口,聲音很輕。「一九五七年,我廿五歲,由東莞落嚟香港。嗰陣時鄉下生活艱難,諗住去香港闖下。」

他頓了一下。「我初到香港,身上冇乜錢。我有個親戚喺灣仔做嘢,佢帶我去見王師爺。」

黃新朗愣住了。

「王師爺?」

「係。」周永祥抬起頭,直視黃新朗。「你阿爸嘅兄弟。灣仔分堂頭目。你阿爸過身之後,佢做過東義和話事人。」





黃新朗當然知道王師爺。那個讀過幾年書、能寫會算、說話條理分明的人。父親生前提起過他——那個不像其他分堂頭目那樣滿口粗話的人,那個做事有計劃、有步驟的人。父親對他的評價是:「王師爺唔係最打得,但係最有頭腦。」

「你親戚喺王師爺度做嘢?」黃新朗問。

「係。」周永祥說。「佢喺王師爺間麻雀館度做嘢。佢知我喺東莞中學讀完初中,就同王師爺講:『我有個親戚啱啱喺東莞落嚟,醒目仔嚟㗎,識字,肯學,你請佢啦。』王師爺間麻雀館咁啱需要人手,佢見我識字,又肯學,就請咗我。」

「聽你嘅講法,王師爺喺五十年代就攞咗麻雀館牌照。」黃新朗說。

「係。」周永祥說。「王師爺喺五十年代已經向港英政府申請咗麻雀館牌照。佢話,難得政府肯發一百四十四個『麻雀學校』牌照俾我哋做麻雀館,係合法嘅,亦係一個機會。所以佢當年就攞咗個牌,喺灣仔開咗『東興麻雀館』。」

黃新朗沉默了一會。他想起父親——父親在五十年代忙於韓戰走私,忙於建立東和有限公司,忙於在商會裡建立人脈。而王師爺,在同樣的年代,已經在灣仔為東義和鋪一條合法的後路。

「王師爺同時有做地下賭檔?」黃新朗問。

周永祥點了點頭,沒有否認。「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灣仔有好多地下賭檔,分別屬於唔同堂口。其中兩檔係王師爺嘅,大啲嗰檔係佢親自打理。細啲個檔佢交咗俾佢親兄弟管理,自己間中嚟睇吓。佢話,麻雀館係正行,地下賭檔係偏門。兩樣嘢要分開,唔可以撈埋一齊。」





「點解?」

「因為王師爺話,正行要乾淨。地下賭檔嘅錢,唔可以入麻雀館嘅數。麻雀館嘅數,要經得起查。」周永祥頓了一下。「佢話,呢個叫做『兩條腿走路』。一條腿企喺正行,另一條腿企喺偏門。如果有一日偏門行唔通,仲有一條正行嘅腿可以企得住。」

黃新朗沉默了。他想起父親——父親在韓戰時期也做過類似的事。父親用禁運走私賺來的錢成立東和有限公司,把偏門賺來的錢變成合法的商業資本,還有一條正行的腿可以站得住。父親和王師爺用的是同一種策略。

「你跟王師爺做咩嘅?」黃新朗問。

「我一開始係喺麻雀館裏面做『後生』,即係『打雜』。」周永祥說。「做清潔、斟茶遞水、幫客人做跑腿。但王師爺唔係要我一直做打雜。佢見我識字,醒目又肯學,就叫我跟佢賬房學計數。佢話,做打雜唔係長遠之計,要識得計數,識得管理,將來條路可以行得更遠。佢教我睇數、記帳、管理。我後來就幫佢管數,睇住麻雀館。」

他頓了一下。「王師爺成日同我講:『你嘅本事唔係打,係寫。你嘅武器唔係拳頭,係筆。』」

黃新朗沉默了。他想起父親——父親也是用筆的人。父親用筆記下了東義和的一切——兄弟的分紅、醫館的開支、運柩回鄉的費用。父親的筆,就是父親的拳頭。





「王師爺做咗幾耐話事人?」黃新朗問。

「做咗七年。」周永祥說。「你阿爸過身後,東義和亂咗一排。有啲人想爭,有啲人想散。眾叔父開咗幾次會,最後推舉王師爺出嚟主持大局。佢唔係最打得,但係佢最公道、最有智慧。大家信佢、服佢。」

「後來呢?」

周永祥的語氣平靜。「廉政公署成立之後,灣仔啲地下賭檔冇咗保護傘,一間一間咁摺埋。王師爺好早就收到風,知道今次唔同以前——以前係換個探長,換個規矩;今次係成個制度變咗。佢即刻停曬所有地下賭檔,辭退晒所有夥計,淨係保留麻雀館。好彩佢喺五十年代已經攞咗麻雀館牌照,所以麻雀館唔受影響。而東義和嘅活動範圍就越縮越細。」

「王師爺後來點?」黃新朗問。

「佢做到七十年代末,就退隱江湖。」周永祥說。「佢將麻雀館交咗俾我,自己移民去咗加拿大。佢話,東義和已經今非昔比,佢唔想爭地盤,亦都唔想再理江湖事。佢只係想安安樂樂咁過埋剩低嘅日子。」

「佢而家點?」

周永祥沉默了一下。「佢宜家隱居喺溫哥華。」





黃新朗沉默不語。他想起父親的葬禮:人群中,一名中年男子帶著兩個兄弟站著。那人正是王師爺。他梳著油亮的西裝頭,身穿整齊的唐裝,對黃新朗和母親說:「阿嫂、公子,節哀順變!」直到此刻,黃新朗才明白——王師爺接下了父親的棒子,替他守了七年東義和。

「東義和而家點?」他問。這是他第一次問這個問題。以前他不敢問,因為他不想知道。但現在,周永祥就坐在他面前,他不能假裝看不見。

周永祥沒有立刻回答。他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經涼了,但他似乎沒有在意。他放下茶杯,看著黃新朗,那雙眼睛裡的光暗了一下。

「你阿爸走咗之後,政府話要填海,上環碼頭拆咗。」周永祥的聲音很輕,像是在說一件很久以前的事。「碼頭一拆,東義和就冇咗根據地。以前碼頭喺度,兄弟有工開,有飯食,有地方住。碼頭冇咗,兄弟就散曬——有啲轉咗行,有啲返咗鄉下。剩低嗰啲,散落喺西環、灣仔、油麻地,各有各搵食。」

他端起茶杯,望着沉在杯底的幾片茶葉,語帶感慨:「王師爺曾經力挽狂瀾,想重振東義和嘅聲勢,但社團早已失去昔日嘅凝聚力。最後,連佢自己亦退隱咗。」

「直到今日,東義和依然存在。全香港應該仲有二、三百人,有啲做正行,有啲做偏門。不過,東義和已經好低調。」

黃新朗沒有說話。

「咁而家東義和邊個話事?」

周永祥沉默片刻。「名義上,東義和仲有個話事人,叫阿豪。佢係以前跟王師爺搵食嘅後起之秀;王師爺退咗之後,就由佢接手。」

「阿豪係做咩嘅?」

周永祥猶豫了一下。「佢搞賭船。」

黃新朗的眉頭微微皺起。

「賭船?」

「係。」周永祥說。「公海賭船。船由香港出發,駛到公海之後,客人就可以賭錢。唔犯香港法律,又唔使澳門賭場嘅牌。呢幾年好多人做。」

「你冇參與?」

「我冇。」周永祥說,「我間麻雀館係攞正牌,做合法生意,賭船嘅嘢我唔會掂。我同阿豪講過,你哋要做我唔阻止,但唔好拖我落水。」

他頓了一下。「我今日嚟搵你,係為咗間麻雀館。唔係為咗賭船。」

「你有冇諗過改麻雀館個名?」黃新朗問。「你知唔知間麻雀館個名同東義和有牽連,對你冇好處?如果唔叫『東興』,又唔係開喺春園街,你唔會俾人告。」

周永祥沉默了很久。

「因為我唔想東義和就咁消失。」他終於說。「碼頭冇咗,會館冇咗,兄弟走咗。但如果仲有一間麻雀館叫『東興』,仲有人記得東義和,咁東義和就仲未死。」

他站起來,準備離開。「你幫我打呢單官司,我多謝你。你唔幫,我都唔會怪你。」

他走到門口,停了下來。沒有回頭。

「你阿爸留低嘅東義和,唔係一間公司,唔係一個品牌。係一班兄弟。而家兄弟老嘅老,走嘅走,剩低嘅人,只係唔想東義和消失。」

他走了。辦公室的門輕輕關上。

那天晚上,黃新朗沒有回家。他坐在辦公室裡,看著窗外中環的夜景。霓虹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把整條街道染成一片五光十色。他想起周永祥說的話——「如果仲有一間麻雀館叫『東興』,仲有人記得東義和,咁東義和就仲未死。」

他翻開周永祥留下的文件。控罪詳情寫得很清楚:警方在一個月前的突擊檢查中,發現東興麻雀館在凌晨一時仍然營業,違反了牌照規定的午夜十二時關門的條件。這項控罪若成立,罰款事小,最嚴重的是吊銷牌照。

黃新朗把文件從頭到尾看了一遍。他注意到幾個細節:警方進入麻雀館的時間是凌晨一時,但拘捕令上寫的申請時間是凌晨零時四十五分——這意味著警方在申請拘捕令之前,已經在麻雀館外觀察了一段時間。他翻到證物清單,發現警方在現場拍了一些照片,但照片中只顯示有人在打麻將,沒有顯示任何金錢交易。

他合上文件,閉上眼睛。這單案件,有得打。

第二天,他讓秘書把周永祥的案件排進日程。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會親自處理這單案件,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他去了灣仔見周永祥討論案件。他只是把那塊竹牌從抽屜裡拿出來,放在西裝內袋,貼近胸口的位置。

竹牌上的「四」字貼著他的心臟,冰涼而沉重。但他沒有把它放回去。他帶着它,走進了法庭。

審訊在三個星期後開始。

黃新朗在庭上沒有否認麻雀館在凌晨一時仍然有人打麻將。他承認,從表面證據來看,東興麻雀館的確在牌照規定時間以外繼續經營。

但他提出了一個問題:警方是如何確定那些人是「顧客」而不是「員工」?

控方傳召了當晚帶隊的督察作供。督察在庭上堅稱,他進入麻雀館時,看到四張麻將桌都坐滿了人,每張桌上都有現金和牌。黃新朗沒有質疑他的觀察,但他問了一個問題:「你話你見到有人打麻將。你見到佢哋有冇籌碼?有冇現金?有冇賭博?」

督察猶豫了一下。「佢哋有現金喺檯面,但係我冇親眼見到佢哋賭錢。」

「你冇親眼見到佢哋賭錢,但你話佢哋喺度賭博?」

「我係根據現場環境推斷。」

「推斷?」黃新朗的語氣平靜。「即係你冇親眼見到佢哋賭錢?」

督察沒有回答。

控方需要證明的是「經營賭博」——即有人在下注、有人在收賠率、有人從中抽水。督察只見到「現金在檯面」,但沒有見到「現金易手」或「有人落注」。單憑「現金在檯面」這個事實,無法推斷出「他們在賭博」——那些現金可能是用來買飲品、交租、或者只是隨身攜帶。

黃新朗轉向法官,指出控方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麻雀館在牌照規定時間以外「經營賭博」——警方只證明了有人在場,但沒有證明那些人在賭博。他進一步指出,麻雀館的員工在收舖之後留下來打麻將,並不構成「經營賭博」——那只是員工的私人娛樂。

控方沒有其他證據。

法官翻閱了搜查令的副本,沉默了一會。然後他宣布休庭,讓雙方準備結案陳詞。

一個星期後,判決出來了。

法官裁定,控方未能證明麻雀館在牌照規定時間以外「經營賭博」——警方只證明有人在場,但未能證明那些人在賭博。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控罪不成立。

周永祥在法院外等着黃新朗。看到黃新朗走出來,他沒有立刻說話,只是站在那裡,看着他。

「多謝你。」周永祥終於開口,聲音很輕。

「唔使多謝。」黃新朗說。「你間麻雀館係合法嘅,我幫你打甩呢單官司,係應該嘅。」

周永祥沉默了一會。然後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黃新朗。信封上什麼都沒有寫,但黃新朗認得那種牛皮紙信封——和他以前收過的那些一模一樣。

「呢個係律師費。」

黃新朗接過信封,沒有打開。他把它放進律師用的皮革文件箱。

「祥哥,」他說,「保重。」

周永祥點了點頭。他沒有再說什麼,只是轉身,走進了繁忙的街道。黃新朗看著他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人群中。

那天晚上,黃新朗回到家中,他想起周永祥的話——「如果仲有一間麻雀館叫『東興』,仲有人記得東義和,咁東義和就仲未死。」

他想起父親。父親用了一輩子去發展東義和,用了一輩子去守住底線。他以為自己可以把東義和交給下一代,但他沒有做到。

王師爺接過棒。他做了七年話事人,守住了東義和。而阿豪接了棒,但走了另一條路——他用賭船,把東義和在碼頭上的名字搬到海上。他只是在上環碼頭消失後的時代,用另一種方式讓東義和繼續存在。

周永祥沒有接棒——他只是用一間麻雀館的名字,把東義和的最後一口氣留住了。

而黃新朗,用一場官司,幫周永祥守住了那個地方。

黃新朗不知道東義和還能有多少年。但他知道,只要還有人記得那個名字,它就沒有真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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