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我比約定時間早到了十分鐘。
不知道為甚麼。
可能是習慣。
也可能是我根本不知道,應該用甚麼心情去見阿玉。
我們不是第一次兩個人坐下來飲酒。
認識二十多年,由中學到現在,一班人唱過K、燒過嘢食、飲過酒、遊過車河,也試過玩到天光才各自回家。
那個年代,見面根本不需要理由。
一句:
「今晚出唔出嚟?」




就夠了。
但今天不同。
今天我知道她為甚麼約我。
至少,
我以為我知道。阿玉遲了幾分鐘。
她走進來的時候,
我第一眼看的,是她的表情。
很正常。
正常得令我有點意外。
沒有哭腫的眼。




沒有憔悴。
更加沒有電影裏那些準備離婚的人應該有的樣子。
她看見我,甚至笑了一下。
「咁早?」
「啱啱到。」
她坐下,把手袋放到旁邊。
「飲咩?」
我問。
「啤酒啦。」
我笑了。




「仲飲得?」
她瞪了我一眼。
「點解唔飲得?」
「冇,問吓啫。」
「你估我八十歲咩?」
那一刻,
突然有一點像以前。酒送到。
我們碰了一下杯。
沒有說「Cheers」。
也沒有說甚麼。
各自喝了一口。
我本來以為她會直接說阿全。
但她沒有。
她問我工作。
問我太太。




問孩子。
甚至問起幾個很久沒有見的舊同學。
我一一回答。
心裏卻一直知道,
桌上有一件事,
我們兩個都沒有碰。
最後,
還是我忍不住。
「你……OK嗎?」
她望着我。
笑了一下。
「你第一日已經問過。」
「你嗰日答OK嘅。」
「咁咪OK囉。」
我看着她。




她知道我不相信。過了一會,
她把酒杯放下。
「你係咪好想問點解?」
我沒有否認。
「有少少。」
「得少少?」
「好啦,好想。」
她笑了。
「你都係冇變。」
「咩?」
「八卦。」
「關心呀。」
「男人個個都話自己關心。」
我們一起笑。
笑完之後,




她低頭看着酒杯。
然後說:
「其實我都唔知點答你。」
我皺眉。
「唔知?」
「嗯。」
「你哋離婚喎。」
「我知。」
「咁總有原因㗎?」
她抬頭看我。
沉默了幾秒。
然後說了一句,
我完全沒有預計過的話。
「其實冇發生過咩事。」我看着她。
「冇發生過咩事?」




「嗯。」
「阿全冇……」
我沒有把「第三者」三個字說出口。
她已經知道我要問甚麼。
「冇。」
「你呢?」
她立即瞪我一眼。
「我都冇。」
「唔係,我唔係嗰個意思。」
「你明明就係。」
我有點尷尬。
她反而笑了。
「冇第三者。」
「冇人賭錢。」
「冇人打人。」
「佢又有返工。」
「屋企錢又有俾。」
她一樣一樣數。
我愈聽,
愈不知道應該問甚麼。
最後我還是問:
「咁……點解?」
她沒有立即回答。
只是望着我。
很久。
然後反問:
「你記唔記得我哋結婚嗰晚?」怎會不記得?
大約十年前。
那一天,
我是阿全的兄弟。
也是他們婚宴的司儀。
我突然又看見那個宴會廳。
燈光暗下。
音樂響起。
大門打開。
阿全穿着西裝。
阿玉穿着婚紗。
我站在台上,
拿着咪高峰,
用自己當時最精神、最響亮的聲音說:
「各位親朋好友,現在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今晚的一對新人——阿全、阿玉進場!」
掌聲響起。
他們牽着手。
一路笑着走進來。
我還記得阿全那晚說過:
「我會照顧佢一世。」
我們一班兄弟在下面起哄。
有人大叫:
「記住你講過呀!」
我甚至拿着咪高峰笑着補了一句:
「大家做證㗎!」
全場又是一陣笑聲。
那時候,
沒有人會想到十年後的今天。
包括我。「記得。」
我說。
阿玉笑了一下。
「我有時都會睇返啲相。」
「後悔?」
這句問完,
我已經覺得自己問得太快。
但她沒有生氣。
她搖頭。
「唔後悔。」
這個答案令我有點意外。
「真係?」
「點解離婚就一定要後悔結過婚?」
我沒有說話。
她喝了一口酒。
「嗰陣時我真係愛佢。」
她說。
「我相信佢嗰陣時都真係愛我。」
「咁而家呢?」
她沒有回答。過了一會,
她反而問我:
「你記唔記得以前我同阿全幾多嘢講?」
「記得。」
當然記得。
我們認識二十多年。
還未有「阿全兩公婆」這個稱呼以前,
我已經認識他們。
以前一班人出去,
他們兩個永遠有話說。
唱完K,
大家準備散,
他們還可以站在路邊繼續講。
遊車河,
其他人在後座睡着,
他們仍然在說。
有時甚至只是去便利店買支啤酒,
也可以坐在街邊說到半夜。
那時候,
我們好像永遠都有說不完的話。「而家我哋都好多嘢講。」
阿玉說。
我有點意外。
「咁?」
「但全部都係事情。」
我沒有出聲。
「個仔幾點返。」
「邊個買餸。」
「管理費交咗未。」
「我阿媽星期日過嚟。」
「佢老豆要覆診。」
「架車要驗。」
「雪櫃冇奶。」
她笑了一下。
「好多嘢講㗎。」
「每日都可以講好多句。」
她停了。
然後輕輕說:
「但好耐冇講過我哋自己。」我拿着酒杯,
沒有喝。
十年。
說長,
好像不算很長。
我們認識彼此的時間,
甚至比他們的婚姻長一倍以上。
但十年,
原來已經足夠發生很多事情。
結婚。
搬屋。
供樓。
孩子出生。
孩子學走路。
上幼稚園。
上小學。
轉工。
加人工。
失業。
父母開始老。
身體開始出現一些以前沒有的小毛病。
曾經覺得很遙遠的中年,
不知道甚麼時候,
已經走到我們面前。我突然想起之前,
我才跟另一個朋友說過:
孩子,是我們陪着他長大的人。
伴侶,是我們選擇一起變老的人。
當時我覺得自己說得很有道理。
現在坐在阿玉面前,
那句說話突然像一塊鏡,
反過來照着我。
如果兩個人一起照顧孩子,
一起供樓,
一起照顧雙方父母,
一起完成一件又一件人生任務——
最後卻慢慢不知道怎樣做夫妻,
那又算甚麼?阿玉突然問:
「你知唔知我哋幾耐冇兩個人食飯?」
我搖頭。
「我都唔記得。」
她笑了。
不是苦笑。
只是一種很平靜的笑。
「最慘係,我以前都冇覺得有問題。」
「大家忙嘛。」
我說。
「係呀。」
她點頭。
「就係因為每一樣嘢都有理由。」
這句說話令我安靜下來。工作忙,
有理由。
孩子需要照顧,
有理由。
父母年紀大,
有理由。
回到家太累,
有理由。
星期六想休息,
有理由。
沒有時間拍拖,
有理由。
沒有時間說話,
有理由。
甚至很久沒有真正看過對方,
好像都有理由。
每一個理由單獨拿出來,
都沒有錯。
但十年加起來,
結果可能完全不同。「所以你哋就離婚?」
我問。
阿玉沒有立即回答。
她看着我。
「你係咪覺得我哋應該再試?」
這句說話,
問得很直接。
我本來真的想說:
「係。」
甚至差一點已經說出口。
因為那時候的我,
仍然很自然地相信:
沒有第三者。
沒有暴力。
沒有甚麼不能原諒的大事。
認識了這麼多年。
結婚也走過了十年。
有孩子。
有一個家。
為甚麼不再試?但我最後沒有說。
因為我突然想起,
我認識阿全二十多年。
也認識阿玉二十多年。
可是——
認識他們二十多年,並不代表我認識他們十年的婚姻。
我沒有住在他們家。
沒有經歷他們每天的早上和晚上。
沒有聽過每一次爭吵。
更加不知道,
有多少句說話,
最後根本沒有說出口。
所以我只是問:
「你哋試過未?」
她看着酒杯。
很久。
「試過啲咩?」
這次,
輪到我答不出。我原本想說:
傾吓。
去旅行。
兩個人食飯。
婚姻輔導。
改變。
再給對方一次機會。
但突然之間,
我覺得這些答案說得太容易。
因為我不是每天回到那個家的人。
不是睡在那張床上的人。
不是經歷過那些沉默的人。阿玉看着我。
「你知唔知,其實最恐怖唔係鬧交?」
「咁係咩?」
她想了一會。
「係有一日,你有啲嘢唔開心,本來想同佢講。」
她停了一下。
「跟住你諗諗吓——」
「算啦。」
我沒有說話。
「第一次算啦。」
「第二次又算啦。」
「之後好多嘢都算啦。」
她拿起酒杯。
「到最後,你真係冇嘢想講。」那一刻,
我第一次開始懷疑,
我一直以為婚姻最危險的東西,
是不是想錯了。
我以前以為是爭吵。
是衝突。
是兩個人意見不同。
但也許爭吵至少還代表一件事:
我仍然希望你明白我。
真正令人害怕的,
可能不是:
「你點解唔明我?」
而是——
「你明唔明,已經唔重要。」我望着阿玉。
突然想起十年前,
那個穿着婚紗,
牽着阿全走進宴會廳的女人。
是同一個人。
只不過中間,
多了十年的生活。
十年,
足以把兩個曾經很有話說的人,
變成兩個只剩下事情可以說的人。那晚,
我終於明白一件事。
婚禮可能真的是婚姻最容易的一天。
那一天,
兩個人只需要做一件事:
選擇對方。
所有人替你們高興。
有人鼓掌。
有人祝福。
有人替你們安排流程。
甚至有人像當年的我一樣,
拿着咪高峰告訴你:
下一步應該做甚麼。
但婚禮之後,
再也沒有司儀。
沒有人提醒:
「現在到了關心對方的環節。」
沒有人宣布:
「請大家放低電話,好好談一次。」
更加沒有人在兩個人開始走遠的時候,
拿着咪高峰說:
「你們已經很久沒有看着對方了。」婚姻最大的敵人,
有時候未必是不愛。
可能只是生活太忙。
忙着工作。
忙着供樓。
忙着做父母。
忙着做子女。
忙着處理一百件「一定要做」的事情。
忙到最後,
忘記了最初為甚麼兩個人要一起生活。我們離開的時候,
已經不早。
走到門口,
阿玉突然叫我。
「喂。」
「嗯?」
「今日啲嘢……」
我知道她想說甚麼。
「我唔會同人講。」
她點頭。
走了幾步,
我還是忍不住問:
「阿全知唔知你搵我?」
她停了一下。
「知。」
「佢知?」
「嗯。」
這個答案令我有點意外。
「佢仲話——」
阿玉停了停。
「有機會,你都同佢飲杯嘢啦。」
說完,
她走了。我站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
突然明白,
今晚我聽到的,
只是這段十年婚姻的一半。
阿玉的一半。
而另一半,
仍然在阿全那裏。
也許同一段婚姻,
真的可以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又或者——
兩個故事都是真的。我沒有立即找阿全。
只是慢慢走向車站。
路上很多人。
情侶。
夫妻。
父母拖着孩子。
有人說笑。
有人各自看手機。
我從他們身邊走過。
第一次忍不住想:
一段婚姻究竟是在哪一天開始出現裂縫?
是一場大吵架?
一次失望?
一句傷人的說話?
還是根本沒有那一天?
只是十年裏,
一次又一次:
「算啦。」
最後,
兩個人都真的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