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哋簽喇。」阿玉傳來這句訊息的時候,
我正在食午飯。只有四個字。我看了很久。其實我知道,
這一天遲早會來。由第一天,
她告訴我:
「我同阿全決定離婚。」
到現在,
中間已經過了一段時間。我聽過她的故事。也聽過阿全的。甚至和阿全、
阿成坐在同一張酒枱,
談過婚姻。我一直知道,
他們正在走向這裏。但當「離婚」,




真的由一個決定,
變成一份文件,
感覺還是不一樣。我打了幾個字。刪掉。再打。又刪掉。最後只問:
「你OK嗎?」發出去之後,
我自己也笑了一下。又是這一句。第一次知道她要離婚,
我也是這樣問。「你OK嗎?」原來到了最後,
我還是不知道,
應該說甚麼。過了一會,
她回:
「OK嘅。」和第一次,




一模一樣。但這一次,
我沒有相信這三個字,
真的代表:
她完全OK。幾天之後,
我們見面。還是那間曾經喝過酒的地方。她比我早到。桌上已經有一杯酒。我坐下。「咁快飲?」「今日可以飲啦。」「平時唔可以?」她笑。「今日有理由。」我沒有問,
那個理由究竟是慶祝,
還是告別。可能兩樣都是。最初,
我們沒有談離婚。談工作。談孩子。談共同朋友。甚至談以前中學的事。阿玉笑着說:
「你記唔記得以前阿全唱K成日搶咪?」「記得。」「唱得又唔係好聽。」「呢句我可以轉告佢。」「你咪講。」她笑。我也笑。那一刻,
很奇怪。眼前這個女人,




正在辦理和阿全離婚。但她仍然可以,
笑着談阿全以前唱歌難聽。我以前可能不明白。如果一個人決定離開,
為甚麼還可以笑着回憶?後來才知道:
婚姻結束,
不代表所有回憶都要一起變壞。那些開心,
是真的。那些年輕,
是真的。那些曾經相愛的日子,
也是真的。離婚,
不能回到十年前,
把婚禮上的笑容改成假的。喝到一半,
我終於問:
「真係決定喇?」阿玉點頭。「嗯。」「冇得再……」我停住。她看着我。「再咩?」我本來想說:
再試。但這兩個字,
突然說不出口。因為我想起,
自己已經問過。而且不只一次。阿玉看着我,




突然笑了一下。「你係咪其實一路都覺得,我哋唔應該離婚?」我愣住。「又唔係……」「係咪?」她沒有逼我。語氣很平靜。反而令我更難回答。我拿起酒杯。「我只係覺得……」「十年喎。」她點頭。「係。」「仲有個仔。」「係。」「大家又唔係有啲咩……」我停了。她替我說:
「冇第三者。」「冇人打人。」「冇人賭錢。」「冇人吸毒。」「冇人欠債。」我有點尷尬。因為她說的,
正正就是我心裏想的。阿玉笑了一下。「所以呢?」我沒有回答。她喝了一口酒。然後問我一句:
「你係咪覺得我哋離婚,就代表我哋冇努力過?」我抬頭。「我唔係咁意思。」「我知。」她說得很平靜。「但有時你啲問題,會令人有呢種感覺。」這一句,
令我安靜下來。我一直以為,
自己只是在關心。你哋有冇傾過?有冇試過改?有冇再畀次機會?有冇諗過輔導?每一句,
我都覺得很合理。甚至很負責任。因為婚姻這麼重要,
怎可以不試?但我第一次想到:
對一個已經試了很多次的人來說,
每一句:
「你有冇再試?」
背後聽起來,
可能都是:
「你係咪未夠努力?」「我哋試過㗎。」
阿玉說。我沒有插嘴。這一次,




我真的只聽。「真係試過。」「我哋試過自己傾。」「試過約埋出去食飯。」「試過叫屋企人幫手睇住個仔,兩個人出去。」「試過去旅行。」「試過話以後每星期一定要有一晚淨係得我哋兩個。」她笑了一下。「頭兩個星期有。」「第三個星期佢忙。」「第四個星期我忙。」「第五個星期個仔病。」「第六個星期……」她聳聳肩。「又冇咗。」我沒有說:
咁咪再開始囉。以前的我,
可能會。但現在,
我忍住了。「我哋都有改過。」
她說。「佢有。」「我都有。」「有段時間真係好返少少。」我問:
「咁點解……」她知道我想問甚麼。「點解最後都係唔得?」我點頭。她沉默了一會。「因為有啲嘢,唔係做返幾次dating就會返嚟。」這句,
我記了很久。婚姻出現問題,
我們很自然會找方法。旅行。約會。送花。食飯。輔導。多點溝通。全部都沒有錯。甚至可能很重要。但方法,
不是按鈕。不是做完A,
就一定得到B。婚姻不是方程式。這件事,
我最近才真正明白。「我哋後來真係搵過人。」
阿玉說。我有點意外。「婚姻輔導?」「嗯。」這件事,
她以前沒有告訴我。「幾耐?」「幾個月。」我沒有說話。「有冇用?」
我問。她想了一會。「有。」這個答案,
又令我意外。「有用都離婚?」阿玉笑。「你睇,你又嚟。」我也笑了。「Sorry。」她放下酒杯。「有用,唔代表一定要救得返。」「有用係……」她想了一會。「至少我哋終於聽得明對方講乜。」我安靜下來。「以前我覺得佢唔在乎我。」「後來我先知,佢唔係唔在乎。」「佢好多時係覺得自己做極都唔夠。」我想起阿全那晚說的:




「我其實有時會自卑。」原來,
他真的說了。只是比我想像中遲。「佢都明白咗一啲我嘅嘢。」「例如?」「我唔係嫌佢搵得少。」「我從來都唔係。」「我只係想有個老公。」她停了一下。「唔係淨係有個人同我一齊管理頭家。」又是那間公司。原來阿全和阿玉,
也知道。「輔導嗰陣,」
阿玉說,
「有一次嗰個輔導員叫我哋講,對方做過一樣令自己最感動嘅事。」「阿全講咩?」她笑了一下。「我生仔嗰陣。」「佢話嗰晚見到我痛到咁,佢第一次真係覺得,如果可以代我痛就好。」她說完,
眼睛有點紅。但仍然笑着。「我以前唔知。」「佢冇講過。」「咁你呢?」「我講佢以前人工好低嗰陣。」「有次我病,佢搭的士帶我睇醫生。」「其實嗰程的士對當時嘅佢嚟講,好貴。」「我嗰陣仲話搭巴士咪得。」她笑。「佢話:『你病呀,搭咩巴士。』」我聽着。突然有一種很難形容的感覺。這兩個人,
明明還記得。記得對方的好。記得曾經怎樣愛。甚至在準備離婚的今天,
仍然可以說出:
「那一次,我很感動。」那為甚麼,
還是不能繼續?阿玉好像知道我在想甚麼。「你係咪又想問,既然仲記得,點解唔繼續?」我笑了一下。「我而家唔敢問。」她也笑。過了一會,
她自己回答。「因為記得一個人曾經對你好,」
「同今日仲想唔想做佢老婆,」
「係兩件事。」我沒有說話。「我唔憎阿全。」「真係唔憎。」「我甚至希望佢以後過得好。」「佢係我個仔個爸爸。」「亦係我人生入面一個好重要嘅人。」她停了一下。「但我唔想再做佢老婆。」很平靜。沒有恨。沒有哭。沒有指責。偏偏因為這樣,
我第一次真正相信:
可能他們真的走到這裏了。以前我總以為,




離婚一定發生在一段充滿憤怒的婚姻裏。兩個人互相討厭。互相傷害。最後忍無可忍,
拍枱離開。但原來,
有些婚姻的最後,
可以很安靜。安靜到:
我仍然關心你。仍然記得你的好。仍然願意和你一起照顧孩子。甚至仍然有某種愛。但我已經知道:
我不想再以丈夫和妻子的身份,和你走下去。這個答案,
對相信婚姻應該堅持的我來說,
很難。因為我很想找到一個方法。再談一次?再試半年?再去一次旅行?換一種生活?再給一次機會?但如果兩個人,
真的已經把能試的試過,
那麼我還要他們試到甚麼時候,
才算:
夠?我問:
「阿全點?」「佢都同意。」「真係?」「嗯。」「佢一開始唔係。」這我知道。「後來呢?」「後來有次輔導,佢同我講……」她停了一下。「佢話:」「我唔想離婚。」「但我更加唔想你因為覺得對唔住個仔,所以先留低。」我低下頭。這句,
不像以前的阿全。或者應該說,
不像我以前認識的阿全。但可能,
這就是這段婚姻最後教會他的東西。愛一個人,
不一定永遠等於:
留下她。有時候,
也可能是:
終於願意聽見她真的想要甚麼。「所以我哋決定分開。」阿玉說。「唔係嬲住分。」「唔係有人逼。」「唔係因為第二個人。」「就係……」她想了很久。「我哋試過。」這三個字,
和「我願意」一樣短。但我突然覺得,
它們也很重。我哋試過。不是:
試過一次。而是:
談過。改過。重新約會過。重新理解過。甚至找人幫過。然後最後,
仍然承認:
我們走不到了。「個仔呢?」
我問。她沉默了一會。「最難就係呢樣。」他們沒有立即告訴孩子。先一起商量怎樣說。沒有:
「你爸爸唔要我哋。」沒有:
「你媽媽一定要離婚。」沒有:
「全部都係佢錯。」只是兩個人一起坐下來。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以後可能不會住在同一個家。但:
「我哋永遠都係你爸爸媽媽。」阿玉說,
孩子第一個問題不是:
「點解?」而是:
「咁我星期六同邊個?」我聽到,
心裏突然一酸。成年人談離婚,
談愛。談承諾。談十年。談誰付出多少。孩子的世界,
可能只是一個星期六。我星期六會在哪裏?我的房間還在嗎?爸爸還會接我嗎?媽媽還會在嗎?聖誕節怎樣?生日怎樣?我的家,
還是不是我的家?「佢喊咗?」「有。」「你哋呢?」阿玉笑了一下。「三個都喊。」我沒有再問。原來一段婚姻結束,
不代表責任結束。如果有孩子,
甚至可能代表:
另一種更難的責任開始。以前做夫妻,
很多事情可以在同一間屋解決。現在分開了,
仍然要一起做父母。仍然要見面。仍然要商量。仍然要在孩子重要的日子,
站在同一個地方。畢業。生日。家長日。生病。甚至有一天,
孩子結婚。婚姻可以結束。父母的身份,
不會。所以如果真的走到離婚,
可能還有最後一件事要學:
怎樣不再做夫妻,
卻仍然做一對負責任的父母。阿玉喝完杯裏最後一口酒。「你而家仲覺唔覺得,我哋應該再試?」她笑着問。這一次,
我沒有逃避。我想了一會。然後說:
「我唔知你哋應唔應該離婚。」她看着我。「但我信你哋真係試過。」她沒有說話。過了一會,
只是點了點頭。那一刻,
我突然明白:相信婚姻,
和
相信每一段婚姻都必須維持,
原來不是同一件事。我仍然相信,
不要輕易結婚。也不要輕易離婚。我仍然相信,
遇到問題,
應該先說。先改。先修補。有需要,
就求助。不要一不開心,
就把離婚當成第一個答案。這些,
我仍然相信。但我開始明白:
修補需要兩個人。而且修補,
不一定成功。承諾很重。但承諾的重量,
不應該變成一條鎖鏈。尤其當一段關係裏,
出現暴力、
威脅、
控制、
虐待,
或者任何令一個人失去安全的事情——那更加不是一句:
「你當年講過我願意。」
可以要求對方留下。堅持,
從來不應該等於啞忍。就算沒有這些事情,
一段婚姻走到最後,
我們這些坐在外面的人,
也未必知道:
他們究竟已經走過多少路。所以:
「你點解唔再試吓?」
這句說話,
有時是關心。但說之前,
可能應該先問:
「你已經試過甚麼?」甚至有時,
甚麼都不要問。只是聽。離開的時候,
阿玉站在門口。我突然想起十年前。婚宴那一晚。我拿着咪。她穿着婚紗。阿全站在旁邊。我大聲宣布:
「讓我們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今晚的一對新人——阿全、阿玉進場!」全場拍掌。那一天,
所有人都祝他們:
白頭到老。沒有人會在婚禮上說:
「希望你哋努力過後,如果有一天真的走不到,也可以好好告別。」因為沒有人想像那一天。我也不想。直到今天,
我仍然希望每一對說過「我願意」的人,
可以真的走到最後。但我終於知道:
希望,和要求,是兩回事。我可以希望他們不要離婚。但我沒有資格要求他們,
為了完成我對婚姻的信仰,
繼續一段只有他們才真正知道重量的關係。阿玉準備離開。我叫住她。「阿玉。」她回頭。「嗯?」我想了一下。「保重。」她笑。「你都係。」然後她走了。我站在原地,
看着她的背影。第一次見她告訴我離婚的時候,
我一直想知道:
發生了甚麼?後來,
我想知道:
誰出了問題?再後來,
我想知道:
為甚麼不修補?到了今天,
我終於不再問。不是因為我明白了他們婚姻所有的真相。恰恰相反。是因為我終於接受:
我永遠不會完全明白。我不是阿全。也不是阿玉。我沒有睡在他們的床。沒有過他們十年的早晨和晚上。沒有聽過每一次沉默。沒有感受過每一次失望。所以,
我能做的,
可能只有相信:兩個我認識二十多年的朋友,
曾經真的相愛。真的結婚。真的想過一生。後來也真的努力過。最後,
真的走不到。這幾件事,
可以同時是真的。走回家的路上,
我突然想起太太前幾天說的:
「知道有可能,咪更加要睇住囉。」「睇住我哋。」我以前以為,
阿全和阿玉的故事,
是在告訴我:
婚姻可以失敗。但那晚,
我開始有另一種理解。也許他們是在提醒我:
不要等到要決定離不離開的時候,
才想起要經營一段婚姻。不要等到:
「我哋仲有冇得救?」才第一次問:
「我哋仲好唔好?」我仍然相信婚姻。可能比以前更加相信。只是現在的相信,
少了一點天真。婚姻不是:
只要有愛,就一定走得到最後。也不是:
只要夠努力,就一定可以修好。而是:
既然當初慎重地選擇了彼此,
那麼在仍然有路的時候,
不要輕易停止走向對方。真的走到沒有路,
至少我們可以回頭看,
知道自己不是因為一時生氣,
不是因為一時寂寞,
不是因為一個誘惑,
不是因為一句爭吵,
就把一生的承諾丟下。我們曾經認真地走過。也認真地試過。而如果最後仍然要告別——至少,
不要讓曾經的愛,
最後只剩下恨。很多年前,
我主持過他們婚姻的開始。今天,
我沒有主持他們的結束。婚姻的開始,
可以有司儀。有人宣布。有人拍掌。有人祝福。但婚姻的結束,
很多時候沒有。只有兩個人,
在走過一段很長的路之後,
終於承認:
我們真的試過了。而我想,
有時候,
這五個字,
也值得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