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晚上,夜幕低垂。傍晚的一場寒雨過後,尖沙咀仍是熙來攘往,車水馬龍。的士緩緩前進,走過一個路口,又遇上兩盞紅燈。傾刻間,人們便佔據了整條彌敦道;年少的三五成群,尋常的一家四口,羨煞旁人的情侶。好一片繁華景象,把我和Wendy包圍在這車箱後座。
 
窗子倒映着她白晰稚氣的臉龐;那一雙眼眸,在清淡的夜粧下顯得更為誘人。我不由自主地定晴注視着她的倒影,就像九月初,我在講堂上解說着合同法的時候。
 
「記着,一份合同無論寫得如何花巧,總要有三個原素:Offer and Acceptance、Intention to be legally bound、與及Consideration。」法律史上對合同的爭議,來來去去都是爭論這三個原素,有沒有體現在合同內。
 
例如,在律師行的正職以外,我每週都有兩晚的時間走到這家大學兼識執教這些Master學位課程。學院向學生提出Offer,學生Accept;雙方確認一份有法理基礎的合同;學院聘請導師向學生講授內容,學生滿足課業要求和準時繳交學費,這便是雙方的Consideration。滿足這些條件,學院便頒授學位,學生也就在覆歷表上加添水份。
 
我經常說,我與學院之間的合同關係也是這樣。一方Offer,一方Accept,Legal binding;我來講課,學院則給我賺外快。雙方各取所需,充份體現合同法精神,只此而已。
 


「Verbal contract要在甚麼情況下才有效?」Wendy在第一堂便提出了這個問題,一個每年都有學生提及的問題。
 
「妳是指口頭協議嗎?」
 
「是的。」
 
「我們稍後會討論這個題目,我提議妳可以先對這個課題做點準備。」我說,並且補上一句:「留意一點,口頭協議,我們稱之為Oral contract,不是Verbal contract。」
 
本來只是一句提示,Wendy的反應卻是出乎之料的大。不,她不是在課堂上反擊,而是在三日後給我電郵一份二十多頁,double line spacing連上參考書目的essay,題目是Oral contract的緣起和案例分析。雖然一眼便看出某些法理或案例引用的常見錯誤,但對於一個合同法新手,能夠短時間內整理這種數量的資料,不禁令我汗顏。
 


After all,我並沒有要求學生提交這類paper,完全是她自發。
 
「其實妳可以試試投稿去Student Law Gazette。」
 
「你這是要我去獻醜?」
 
「凡事總有第一次嘛。我也是第一次來這裏。」說來慚愧,山頂的The Peak Lookout,聽過路過很多次,就是還沒有在這裏吃過一餐。
 
「這裏是我的飯堂。」Wendy在一家外資銀行的Wholesale Banking任職,專門負責大企業的客戶關係,名片上印着「副總裁」三個字。「銀行高層真的很愛跟我們這些small potato開玩笑。」做了三年,她說,年輕女子在這個位置,談專業知識,比不上那些經驗豐富的Senior。「所以一定要懂得留得住那些企業老闆的心。落場打Golf,應酬飯局,舉杯而盡,都是指定動作。」The Peak Lookout正是她經常宴請客戶的地方。「令那些老闆覺得我是世侄女,除了會介紹客戶給我,最重要是不會想抽我水。」
 


她的眼神、言語重滿自信,舉起酒杯時沒有半份猶豫。那不是簡單的一倒而盡,而是大方而落,細意品嚐。她的酒量十分好,多喝幾杯臉也不紅,反倒是映照出一陣年輕成熟的氣質。
 
我問她喜不喜歡現在的工作。「我和公司簽了約,有法理基礎。它出糧給我,我做好我的份內事,一紙合同,公平交易而已。」她試着模仿我在課堂上的語氣:「我們簽的是Verbal contract,不是Oral contract,怕甚麼?」
 
怕甚麼?Oral contract因為只是口講,一般都需要有人見證;而且,因為沒有文字紀錄,合同內容都會較為簡單,有效期也較短。假如是重要的約定,Oral contract對雙方的保障,的確有限。
 
除非雙方都有intention繼續覆行合同。Wendy聽我的話,投了稿而且獲選,編輯要求作出修訂,我也自然成為她的顧問。除了每週一節的課堂,我們連續幾個星期,每隔兩三天便碰面一次。
 
當年對於自己的投稿和畢業論文,我也從未投放過這樣的時間和精神。眼下正職工作量堆積如出,對於這程度的參與,我卻沒有絲毫不願。
 
「我想我真的要請你吃一餐好的。」她問。
 
「是不是吃甚麼都可以?」我試探。
 
「這是一個Offer嗎?抑或是Consideration?」


 
文章刊出的這一晚,我們約了出來Happy Hour。習慣酒水生活的她,幾杯下來,面不改容。沒有吃過甚麼便直接喝酒的我,已經記不起自己說了甚麼鬼話。稍為清醍的時候,我和她,已經坐在的士上,拖着手。
 
「沿途與他車廂中私奔般戀愛 再擠逼都不放開 祈求在路上沒任何的阻礙 令愉快旅程變悲哀…」電台悠悠播放着楊千嬅的經典。旋律漸次加強,車子也開進了小路;我知道我們離目的地愈來愈近,Wendy的左手把我捉得愈來愈緊。
 
我以為她感到緊張,她的眼神卻忽然投向我;靜了幾秒,淡淡然吐出一句:「你要不要先去便利店買點東西?我有折扣。」說罷,的士已經到了目的地。
 
我們下了車,就站在門外。
 
「怎麼了?不敢進去?」Wendy看着我,言調滲着絲絲輕蔑。
 
「不…」我努力地組織句子,「進去之前,我想確認,妳是不是自願的?」連胡言亂語也要保持清醒。
 
Wendy失笑,眼神忽然變得十分認真:「Listen,it’s oral。」她趨前,輕聲說:「Do you like oral?」話音未畢,我已經拖着她,急步走進去。只是她可能還未知道,其實在法庭上,這回事,不涉合同,只看「自願」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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