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次家長日後,不知道文仔從何取得我喪父的消息四處張揚,這次連老師也知道。老師急忙處罰文仔,著他抄寫校規及留堂。其實老師和我也知道這是於事無補的,只不過是形式上的動作,形式上的處罰。

在其他老師眼中,我的班別永遠是最團結的,不像其他的都是幾個男生聯群結隊打架。上中學後我才驚覺這是我的功勞,如果沒有一個屬於大家的共同欺負對象,那些人便不能群在一起玩耍。換著是另一個同學替代我的位置,也可能沒有如此顯著的效果。有時候班主任會以加油的眼神瞄向我,好像他知曉一切但又不會行動一樣,小朋友的未來相比起自己的薪金前途是如此渺小,不然的話就不會有這麼多的老師幹活。只要犧牲一個小孩就可以換來安定幸福,反正早晚都會被社會拋棄,不是很划算嗎?

小學完結的那天,文仔像平常一樣走近,不難想像他會在最後的一天來個大作弄,除了屎尿屁之外,幾乎什麼他都嘗試過。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向我道歉,說希望在最後一天請我吃麥當奴。對,有些人有些事都是身不由己的。

然後在最後一次的小學鐘聲響起後,我跟他一起吃下午茶。他說這麼快就到中學了,說話方式活像個老頭子,想必他這幾年也不是舒服的過日子。他問我那些濕疹如何,我答手上的都剩下疤痕,可是有些卻移到身上。他說家人吃了精神科藥物後狀況好了很多,已經很少打他。然後是兩個小孩子把所有小孩子都不會討論的事情都說光,換來一陣無言而對。

文仔比我想起來成熟。他問我有否玩過遊戲機,不如先到他家玩耍吧?





時間尚早,好吧。

他說要先回電到家,著我到超級市場門口等他。未幾,他走出來,從背包拿出兩包薯片,一人分到一包的邊吃邊走。

走到公園的旁邊他突然衝前向右方作手勢,接著其他同學一併走過來,他們一手搶走我的書包,掀起坑渠蓋把書包內所有的東西都倒進裡頭。有些男同學對我拳打腳踢,直至我瑟縮於公園的角落。我聽到某女同學說想把我的褲子脫下來,幸好某男同學說我滿身都是皮膚病,會看壞眼睛的。他們打完了,無奈地看著我沒有流下一滴淚水,沒有得到什麼快感的準備離去。遠處傳出急躁的跑步聲,嚇得他們立刻四散。正當想我起身又聽到文仔隱約的聲線,只不過是轉頭一看的時間,他們又衝出來把幾個裝滿便利店自助調味料的膠袋扔向我。這次他們真的逃了。

一身醬料的我站起來望著坑渠內染上黑色水漬的書本。教科書真的可以幫到孩子嗎?學校得來的知識真的對我未來有用嗎?我什麼都沒有拾起來,一步又一步拖著靈魂回家,淋浴更衣,把剛才發生的事放進垃圾桶,到街市找老媽,然後又過了一天。


也許我應該到警署報案,毀掉他們的前途。 





也許讓一個根本沒有未來的人獨自承受傷害,讓其他人發展出無限的可能性會更切合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