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一直在嘮叨我,甚麼時候才能讓他嘗一下人肉的味道,我跟他說,今天便正是時候了。

    說起人肉,他已經嚮往了許久,就像我所說的,他唯一的目標就是去嚐一下人肉的味道,雖然我不明白有甚麼好想吃,可這是他的慾性,不到我來評斷。

    可作為大哥,我還是要找機會讓他試一下他的慾望到底是個何滋味。就說機會,現在不就正好有兩具屍體在這裡嗎。

    他盯着只剩下身體而沒有頭顱的Jimmy和那女人,彷彿像看着兩道高登的料裡一樣,眼睛發亮,一時說不出話來。

    我知道他想謝謝我,當他轉過身來的時候,我便用欣慰的眼神恭賀他願望成真,然後甩甩頭示意他隨時都可以開動了。





    雖然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我看着這兩具沒有頭的屍體,腦海裡他們二人的模樣總是消散不去,隨之而來便是感到噁心,當然不是覺得屍體很噁心,只是覺得這樣低賤的人,就算是他們的肉,也會是臭的。

    王志倒是沒甚麼特別感覺,也許對他看來,這兩具東西只不過是還沒放進嘴巴裡的肉塊而已,不論他們還活着的時候做了些甚麼,死後也就是一大塊骨連肉而已。

    就像平常人吃豬肉一樣,也永遠不需要考慮那頭豬生前有沒有做過任何錯事,比方說在主人強逼下強姦了別人老婆、或是看見自己愛人被強姦而默不作聲,又或者是懂得穿西裝打領帶的豬也不會是比較好吃的豬。當然這只是打個比方,王志應該就是這樣想的。

    他也不理解,為何人不該吃人肉,因為人肉畢竟也是能吃的東西。且不說西遊記裡唐僧肉的受歡迎程度,單說歷史上人吃人的歷史(他只看吃人的歷史),便已經證明人是會吃人肉的、可以吃人肉的。

    他曾經很疑惑地問過我說,為甚麼以前鬧飢荒時人吃人肉,怎麼就沒人說他們變態或是可恨呢?





    我也略讀過人吃人的歷史,便對他說,因為人性總是會憐憫好似處於劣勢的人,他們覺得以前的災民已經無路可走,那便無可避免地要吃人肉呀。

    他更加不理解了,便問,那豈不是只要為了活下塊,那道德倫理也可以隨隨便便地拋棄了嗎?

    我點點頭,然後認真地對他說,道德在人類生存史上,根本不算甚麼。

    他滿臉疑惑,我便再解釋,文明的發展,一直都是靠着人吃人去進行的。

    看他還是不明不白地,我乾脆一口氣跟他說,人吃人這個黑暗的儀式,並非將人肉放進嘴巴裡如此簡單。人吃人最高的境界便是不用吃下人肉而能置人於死地,方法有很多,其中一個便是用道德倫理去吃人,就像我們常聽說的孝道,便是其中之一。





    敬老愛老是一回事,其出發點乃是「我」想敬「他們」、愛「他們」,但是不代表我需要去敬愛任何一位無論值不值得我敬愛的老人家,或是我需要盲目地遵守由古時候某一批人規定的孝道。那些其身不正而又恃老賣老的人,便是吃人的高手。

        也有些人甘於被人吃,雖然我不知道古時候鬧飢荒時有沒有人甘願奉獻自己的肉來飽食別人,可是有些人還是願意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去迎合禮教的限制,或說是在習慣的驅使,忘掉了自己可以擁有的權利。

        也許人們會覺得把自己的肉割給別人吃的人很笨,可是人們卻不知不覺地變成了被侵蝕的人,只不過吃的不是他們的肉體罷了。

        言歸正傳,Jimmy和那女人赤裸裸的身體還沒散發出任何臭味,要不然的話我和傻傑一定不會出現在同一個房間裡。王志拿出他專屬的刀和叉,那是他專為吃人肉而訂制的刀叉,好像是鍍金的,可以想像他對吃人肉有多麼熱切的期盼,才能吃得如此高尚。

        他一刀便割下了那女人的大腿肉,吃了一口,然後回過頭對我們說:「味道其實跟生豬肉差不多。」

        其實我沒興趣聽他講評人肉的滋味到底是怎麼的,可是聽他這樣一說又覺得他好像有一點點失望,難道他想像中的人肉會是一品鮮美無比的好食材吧?他又割了一刀Jimmy的肚子,然後切了一小塊腩肉,將黏在肉上那厚厚的黃黃的脂肪用手扯掉,舉起來在燈光下照看了一會兒。

        「你可以不用欣賞,直接吃吧。」傻傑也是和我一樣,被王志強行拉來觀賞他的人肉儀式。他也對這場在王志心中神聖無比的儀式絲毫不顯興趣,所以才如此無奈。

        「沒想到平常吃飯連筷子都不拿的王志,竟然還會拿刀叉。」我笑着對住傻傑搖搖頭,傻傑也苦笑了一下。





        王志花了十多秒來觀賞Jimmy的肉,然後放進嘴中咀嚼一番,然後高興地說:「他的肉好吃多了!」

        我不知道他如何衡量怎樣才算好吃,只要他覺得好吃就可以了。我想Jimmy要是聽到他如此讚揚他的肚子肉,也未必會高興,可他已經死了,也沒有選擇了,只能任由王志又在他的肚子上隨意切割,然後啖其軀體。

        有些人活着也像死了一樣,哪怕是有選擇不被吃,他們也會選擇讓人吃。

        「那我們研究一下,為甚麼兩個人的肉香味會差得那麼多吧。」王志興致勃勃說。我想在他心裡,人肉已經開始有了等級,就像牛肉一樣,有上下高低之分。

        「肉香味?」傻傑翻起白眼,又是搖了搖頭,無可奈何地說:「你們慢慢研究,我在聽。」

        「是死亡時間吧。」我看着Jimmy肚子上那幾個小坑說:「可能是Jimmy死得晚,所以肉質比那女人還要好吧。當然年齡也是個關鍵,也說不定,我只是隨便說說。」

        「死亡時間嗎?」王志陷入了人生幾乎是第一次思考當中,花了大約三十秒後說:「那我想嚐一下活人身上割下來的肉。」





        我和傻傑對望了一眼,他知道我會有些想法,於是便等待着我開口。其實我早就準備好了,便笑着說:「那就吃吧!」

        剛好,剛好我為他們設計的最後一個遊戲便正正是一個吃人肉的遊戲。這個遊戲的設計來源當然有部份是來自王志,可更大是啟發自明末時的一場人性醜聞,那就是袁崇煥伏刑一事。

        我不知道當時的人有多恨他,可是我從書上看到這一段讓我異常感興趣的故事時,我便在猜想當時的人,他們的內心到底是怎麼想的。

        例如,有沒有人在刑場上大吼着「割下那姓袁的大腿肉!我花五兩銀子買了」,又或是會不會有人一邊看着小刀一下下從他身上劃過的時候,像我在看那段文字時一樣勃起了呢?他們會興奮嗎?他們會高興嗎?

        可是有一個人在他們面前一刀刀地切下身上肉呀。

        於是我便想,仇恨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於是我便想,是不是該重設一個場景來試試看呢?

        而這場遊戲的主角,也就只剩這三位角色:





        老頭、莫警長和陳港。

        至於詠怡,她已經功成身退了,我將她安置在我的房間裡,由於受了冷,正發着高燒,就像我想她參與進來,她也有心無力了。

        還是那間小木屋,還是那根大木棒,還是那根繩子,還是那個鐵籠。

        小木屋裡只有還沒睡醒的三人,大木棒上的老頭被繩子綑得紮紮實實的。這回輪到莫警長躺在鐵籠裡,籠裡也放着左輪手槍;而陳港,則躺在了老頭身前,身旁放着一把鋒利的小刀。

        小刀銀光閃閃,最適合用作割肉,不論生熟、不論豬牛,不費吹灰之力亦能輕鬆將其一分為二。

        由於王志需要在肉沒腐爛之前將其全部吃下,無暇理會,於是便只剩我和傻傑在地下室內觀賞下一個遊戲的發展。

        「這樣會像刑場嗎?」我問傻傑。





        「怎麼分配角色?」他反問我。

        「你還沒想到嗎?」我說:「老頭是刑犯,陳港是劊子手,莫警長是判官呀。」

        「判官有槍?」他笑着說。

        「判官沒槍會有人聽他的嗎?」我蹙眉回說:「權力來自力量。」

        「那觀眾呢?不是該有觀眾的嗎?不會是你和我吧?」他略帶嘲諷的語氣說。

        「你知道最好玩的地方在哪裡嗎?」我憫笑道:「最好玩的地方是,觀眾和劊子手本來就是同一個人。在這場遊戲裡也是,陳港的身份既是劊子手,也是對犯人仇恨值最高的觀眾呀!」

        「你這樣安排一定有你的原因吧?」他用等待我繼續說下去的眼神看着我。

        「目睹不公不該而又不吭聲不幫忙的觀眾,和劊子手之間的分別,不過是下手的人和下心的人而已。」我解釋道:「下心的人呀,比起下手的人更值得擁有劊子手的身份呀。」

        「所以加上陳港和老頭敵對關係,那這名觀眾豈不是對刑犯狠之入骨了嗎?」傻傑一點即通,接着說:「那他就會同時用劊子手的身份,直接向老頭施以極刑了喔。」

        「全中。」我豎起大姆指。

        「那莫警長呢?」他又問:「負責下割肉的命令嗎?」

        「不,那是陳港做的事。」我娓娓道來:「莫警長的工作剛好相反,他負責下停止割肉的命令。」

        「怎麼下?」

        「用他的方法。」我摸一摸下巴,像個智者一般說:「比如用手槍?當然他會不會制止就由他決定,反正在他眼裡,正義的力量到底崩潰了沒有,我也不知道。」

        「遊戲將會如何發展呢?」他看着螢幕說。

        那就看人性如何發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