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後無如我所願地因為咁而距離有所拉近。
接下來嘅一個見我地如常咁係朝早對望,又如常咁一前一後返學。
一唔明白一個女仔點解可以係見到對方一次之後就示愛,
更唔同點解之此以後可以當無事發生過一樣。
只知道,我真係鍾意咗佢。
 
鍾意,係種感覺。
可以毫無理由,毫不理性。
就算係有理由,根本就唔重要,因為一切都只係一種感覺,一種心跳。
可惜嘅係,「鍾意」係好個人嘅感覺,好難會影響到、感動到對方。


 
唔知點解,從一月尾左右開始,佢無再係我嗰卡出現。
好唔自在,就好似毒癮起咁,
我不停四處張望,都見唔到佢。
後來我甚至試下去唔到嘅車卡搵佢,但都搵佢唔到。
 
直至有一個,我係佢課室嗰層見到佢,
見到佢同一個米八幾嘅男仔痴得好埋咁行,
我就知道咩事。
由見到嗰刻開始,我心死咗,


儘管佢仍然係民安隊解散後同我地四人行。
我接受唔到見住佢,所以好快我就選擇一個人走。
 
JOHN哥見我咁奇怪都忍唔住問
「乜你唔係同呀倩一齊架咩,點解有日我見到佢同個男仔拖哂手咁係附近行嘅?」
我無答佢,只係扯開話題。
 
中二好快就完,中三好快又開始。
佢無再玩民安隊。
其實都不出所料,我係佢身上見唔到佢對呢個團隊嘅熱情。


走,只係時間問題。
都好,只少我係度唔會唔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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