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之後〉

〈陪我倒數〉、〈七日之約〉的最後續篇,應高登巴絲要求知道Wilson的最終下場的要求之下,〈七日之後〉終於開始率先於高登開始連載! 你的支持,我的動力!多謝各位! 請like小弟FB page以仍作支持,謝謝!

作者: On郊野吾賞鯉

給自己的情書

感情路上,我們愛過、痛過、開心過、傷心過,對你和妳的戀人們,心裏有著無限的說話,想說。有悲、有喜,情信內的故事,可能就是關於你或妳。《給自己的情書》,永遠都只是一封藏於心底,不能寄出給最愛的心底說話。 (註:短篇散文集,不定期更新)

作者: 黃海怡

【少少重甜】《用甜筒打喪屍!!【II】 》

這是一個識日本妹+咸濕+喪屍的故事.....

作者: 華王子

瓢蟲

小瓢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女孩,父母常常在外工作,所以和她婆婆住在一起。 婆婆是個慈祥的人小瓢非常喜歡她,只是每次小瓢出去上街的時候,婆婆都會要求小瓢在看到一隻純藍色飛過時還會有金色痕跡的蝴蝶時,千萬不可以看著牠太久還要立刻往反方向跑。 到底是為什麼呢? 小瓢她會遇到這個蝴蝶嗎? 遇到了又如何呢?

作者: 有少少頹

[18+] [社會諷刺][兩性關係] 《做好女人的本份》

一個以一樓一的角度敍說的故事,有些咸,有些甜。 講述一個叫「文女」的女人,自從當了「一樓一」之後,遇到的千奇百怪的事,高潮與低谷她都經歷過、嚐到了,現在賺錢的目標已經達成,她不禁問自己她究竟還想要甚麼?

作者: 人性第二夜

《十四日故事系列之血色莊園》

這個十四日故事系列指的是兩個禮拜十四日嘅時間內更新完所有嘅故事章節,煩請期待! 咁呢一個故事講嘅係一個居住響莊園嘅一家三口遇上了一個來歷不明嘅客人,並最終惹上了大麻煩! 本人先君子說明,本人嘅文筆不太好,望各位讀者見諒!

作者: 虛無

我是一名本土記錄員

我叫鄧晨,表面上,我是一名露宿者,實際上,我是一名本土記錄員。 記錄員職責,是把所有荒謬到沒有一個人會相信,但又的確發生過的事件記錄下來。 (只在普通打工仔辦公時間更新,星期六、日、公眾假期、病假、外遊、冇mood等日子暫停更新)

作者: 有誰耳鳴

[18+] [社會][兩性] 《做好女人的本份》

一個以一樓一的角度敍說的故事,有些咸,有些甜。(不定期更新) 講述一個叫「文女」的女人,自從當了「一樓一」之後,遇到的千奇百怪的事,高潮與低谷她都經歷過、嚐到了,現在賺錢的目標已經達成,她不禁問自己她究竟還想要甚麼?

作者: 人性第二夜

喜歡你的朋友

如果是命中注定的緣份,總會看得見對方留下的線索,只要有愛,不管天涯海角,總會找到彼此。 千絲萬縷,總有兩條線能夠自然接通。

作者: 梁望峯

童真

擁有童真的人是幸福的。

作者: 藍嬰 (Blue M.)

當補習遇上你

我叫啊Ron,今年升中六。眼見DSE同我距離不遠,自己嘅英文底又唔係好,所以決定要搵個英文補習老師番嚟……

作者: 輕描淡射

最怕聽到他說:『祝你幸福!』

可笑的是當我們的經歷不斷增加, 令我們對『幸福』兩字的定義和意思愈來愈模糊。

作者: 自卑紀念碑

重建人類文明

2016年,地球人口保守估計大約有70 億。 2020年,地球人口大概有5億。換句話講,人口在4年內減少至少65億。如此龐大的人口滅絕都源於一個消滅大類計劃而發生。而地球絕大部分地區已經遭到破壞,淨餘的5億人口肩負起重建地球的責任。 要重建的不止於建設,亦包括人性。

作者: 藍覓妍

思考迷宮

在命運的驅使下陳大文再次捲入一單又一單的殺人事件之中。他與暗影之間的對決亦默默地開始了。

作者: 敗筆

In humans revenge

The inhumans was attack by humans how they survive

作者: H.M.Y studio

【大學故】《上到大學,原來真係會咩都唔同曬》

(同一個同我一樣鍾意ff既朋友一齊寫的) 一個關於兩對中學時期已經一齊緊既情侶兼好朋友佢地上到大學既故事。

作者: 唔該曬thx

經過呢件事,我以後都唔敢飲咖啡

他曾經過了一個很短暫美好的童年,但她離開了,他也選擇忘記 最後他們相遇了,他們也不知道對面的原來是那個他, 他們會找到答案嗎?

作者: 失蹤

再見前度

那天,你消失了。

作者: 缺軒

只是把她給的機會用盡了

明明有一段感情在我手,我卻沒有珍惜。 失去了,夢醒來,卻發現一切已經太遲… 機會早已用盡… 無錯我知好葉念琛,我知好那些年更加似周星馳 但我卻經歷過…

作者: 八斗

往事中往往有傷。差別在這傷是輕、是重。

作者: 藍嬰 (Blue M.)

殺手天下01

殺手,是每個人都會遺忘的職業,只因------他們都不是很顯眼,但一出手,你就不會有感覺,因你已經不知地死去。 全港每三萬人先有一個是殺手,或許,就在你左右,你會是其中一個嗎? 殺手內有屬於殺手的法則,並不能與現實相提並論,因為在這個世界內,殺人並不犯法。 你說這是正常嗎?

作者: 百變身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