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S小姐,說起來,我們以這種方式聯絡已經足足兩年了,如果將這個經歷完整無缺地寫出來,大概會成為一個很神奇的故事吧?一個生活白天,一個生活在晚上,整整兩年間,我倆從來沒有親身見過臉,只是一直用書信來往,雖然共同活在香港,同一個地區,同一座大廈, 甚至只是一壁之間,但雙方的距離,彷彿隔著十二小時時差一樣。 正因為我們兩個是極端的存在,這件事才更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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